2018年11月7日 星期三

孝順不是聽長輩的話

嗨 呂律師你好,我看了你很多文章。尤其是談論對父母孝順的話題,我感觸很深。在這有個問題,希望有機會得到你公開的文章回應。

我媽媽老是跟我談孝順,前提也永遠是要我轉換行業,每個時期都會有不同行業要我去轉行。我今年30歲了,不算有任何特別成就,也是在今年我認知到我受這洗腦般影響很深,導致現在的狀況,而現在我抓著最後的起步日子,為自己開始前進衝刺。無法接受她的任何「溝通」。她昨日因此而問了我一句,你成功了嗎?

她認定我現在的一切,都是因為沒有聽從她的想法。直到現在,她還是要我轉行,無止盡洗腦般的在我耳邊說,要我幫她做生意,要我聽從她的話才是孝順的子女該做的事。我目前無法認同,屬於逃離模式。所以想求助於你的分析跟你探討以下的話題:

第一,你怎麼看待孝順呢?又是如何定義、或是如何重新定義在台灣社會呢?第二,對於負面洗腦般影響孩子的父母該如何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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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位姑娘,其實我跟你媽的看法一樣,你根本沒有聽你媽的話,所以才會導致現在的情況。為什麼?因為如果你真的依照他的方式活下去,那麼她就不會無止盡的要你聽她的話轉行。你還是按照你的方式過你的生活,才會導致你現在「不算有特別成就」。

但是,你媽的洗腦,對你到底有沒有影響?當然有。因為她嘗試要控制你的人生,從小到大,她幫你決定你要的學校,建議你該去的行業,或者是要你協助她做生意。簡單來說,你為她而活,因為她有自己的成功定義。她的成功定義是什麼呢?

聽她的成功,才是成功。沒有她的成功,都是失敗。所以,答案很清楚了,她問你成功了嗎?事實上是認為,你根本沒有成功,因為沒有她。不論你做了多少,你就是失敗的。而這樣的心態,當然已經影響了你所有的人生選擇,而導致你做什麼事都沒有自信,做什麼事都必須忍受她的奚落。

所以,聽她的話會成功嗎?未必,但為她而活的成功,本身肯定就是一種失敗,因為就算做出了什麼大事,那也是她的成功,不是你的,你只是她的工具而已。這麼說好了,孩子的失敗成功,關爸媽什麼事呢?

爸媽不是就希望孩子能夠有「不傷害自己與別人的快樂人生」而已嗎?怎麼會牽扯到成功與失敗呢?

爸媽跟孩子說,你要從小補習,為了成績好。成績好,就會有好的工作。有了好的工作,就會有好的家庭。有了好的家庭,就會有好的人生。為此,爸媽會給孩子不能反抗的「建議」、要孩子按照他安排的路線去走。不論孩子是不是快樂,爸媽要的成功,就是孩子使命必達的未來。爸媽拿著遙控器,控制孩子的人生,所有的理由都是「為你好」。

有些孩子,出櫃就得面對爸媽無情的辱罵,就像不是自己生的一樣。他們是愛,還是控制,我們不是很清楚嗎?

所以,你終於要起步,這是好事。但並非你終於不要按照她的路線去走,因為你本來就沒有。而是你得要開始有信心拒絕她給你的洗腦,而且有獨立的判斷能力。從頭到尾,你就是受困於孝順的情緒勒索中,不斷的把她的話放在心上,卻又不願意往她指引的方向走,所以始終搖擺不定的走在鋼索上。從這樣的觀點來看,你的問題就很簡單了:

什麼是孝順?孝順應該只是愛,你愛她,所以願意為她做一些事,即使聽她的話也是因為愛。你不必什麼都聽她的話,因為你有時候也會不愛她。要不要聽誰的,一切都取決於你自己。而你應該如何面對這樣的父母呢?

你為何要面對她?都成年人了,解決不了問題,逃總可以吧!你可以選擇不用當媽寶,這是一件多麼幸福的事情呢!

2018年11月6日 星期二

只是警察局的臉書素材,不接受關說,就等著調警備隊。

#963你只是警察局的臉書素材,不接受關說,就等著調警備隊。

親友代投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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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實在看不下去一個有熱忱的青年,只因為抓到酒駕不給議員、警友站關說,而在警界的陳規陋習中被打壓到意志消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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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員巡邏總是認真盤查可疑人車,線上破獲的刑案多不勝數,多次被媒體採訪、蘋果日報大篇幅報導、獲頒警察公仔2次、破案茶無數次,甚至前署長陳國恩署長亦親傳訊息慰勉,尤其不接受關說,抓到民代親戚或地方人士,都勇於不接受民代、長官的施壓,依法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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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是疑似在有力人士的反應下被高度主官權限調至警備隊,事後才知道,原來是有議員施壓要刪減該分局的預算,也就是之後被褫奪公權的林X忠議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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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這不能代表什麼,但是我想說明的是,這就是一個生態,只要分局長官要打小孩給外人看,就是把認真的員警丟進去警備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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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任分局長就是後來貪污被判刑八年多的「李世昌」分局長!這是第一次他被無理由的調職,他曾向我哭訴為什麼這麼認真為了社會安定、為了百姓安全卻無端被關進警備隊冰凍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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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後換了分局長,他想盡辦法脫離警備隊到派出所服務,運氣不好的是,之後又來了個更沒擔當的分局長朱X泰(現在已隨陳署長高升跟著雞犬升天),他又抓到幾件酒駕案件,不給關說,讓朱X泰非常為難,又一次他被調進去警備隊,理由?理由竟然是一昧追求績效、躁進追求績效,真的是荒謬,績效不是各位長官定的嗎?怎麼他努力達成長官交付的任務有錯嗎?追求績效怎麼了嗎?之後該分局還不罷手,持續對當事人鋪天蓋地的實施針對性查勤,終於,分局抓到了一次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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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事人一次領槍彈時發生疏失,領彈時一時晃神將整盒子彈放置第三格抽屜。(他們的彈藥櫃是值班台的辦公桌,子彈應放第一、二層抽屜)。該員發現子彈不見時,立即就向前一班值班同仁反應,一同再次清點核對子彈數量,隨後就發現子彈,原來只是誤放在彈藥櫃的第三格抽屜,發生過程僅僅60秒鐘。事後卻被督察組冠上「意圖隱匿子彈使值班交接同仁未落實彈藥清點遭受處分」,處以記過、調地、列為教育輔導對象、考績乙等(當事人該年度獎勵292次、記功10次、僅申誡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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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發現子彈不見到找到子彈的時間僅有一分鐘,子彈也從未離開彈藥櫃、槍械室,甚至也沒有任何督導人員、他也沒向任何長官報告,依照槍械管理與懲處條例都未達重懲的標準,他受到的處分卻如同抄家滅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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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案件被移至雄警督察室三組時,該員曾請求督察室承辦人員落實調查,孰知三組罔顧有利當事人的條件(有利不利一律注意不是最基本的法律概念嗎?)火速結案將該員從三民二分局調至仁武分局,事後該員為了捍衛名譽向保訓會提出再申訴,向人事室要求閱卷時人事室才對他透露,一切都是督察系統在作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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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此矇蔽警政署、濫用職權逼迫基層,難怪人家會說警察最大的敵人永遠都是自己人,究竟為了向誰交代?到底是督察組的主意還是分局長授意?引人遐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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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該員警向保訓會提出再申訴案,經由15位委員審查後並無督察人員所指之情事,因此撤銷所有懲處,請原單位另做適法處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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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知道高雄市警察局輸不起、丟不起這臉,換了個處分理由,原來的小過撤銷變申誡兩次、一級風紀列管撤銷變成二級、調仁武分局被保訓會撤銷之後沒讓當事人回到原單位(是輸不起還是丟不起臉?),又把該員調到三民一分局,警察局竟還大言不慚的對他說『沒關係啦!三民區以前本來就是只有一個分局,是之後才拆開的』,豈有此理,大街打人小巷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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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就要公開這一切,讓大家知道高雄市警察局多麼丟臉,原來面對自己人可以這樣痛下殺手,無恥至極,讓一名基層員警背負藏匿子彈、誣陷同仁的汙名,將心比心今天如果同樣的事件發生在自己身上你什麼感想?他透過保訓會洗刷冤屈了,高警卻仍不肯還他清白,要是當事人有什麼想不開的,我倒要看看你們這些誣陷他的人怎麼睡的著、吃的下,良心怎麼過的去。時至今日,我仍然默默的支持他針對新的處分再次提出再申訴,不為別的,就是為了尊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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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檢討績效也是你,
頂不住關說也是你!
不要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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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關說有愛,對同事鐵血!
高雄好棒!好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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