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3月4日 星期日

逾時不受理

僅靠1張出差照 聰明人妻抓包偷腥夫

三立新聞網

發布時間 : 2018年3月4日 PM 11點36分
更新時間 : 2018年3月4日 PM 11點5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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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楊忠翰/台北報導


新北市1名張姓男子,先前到大學進修結識夏姓女同學,遂背著妻子展開交往,兩人不但發生性行為還錄下影片,張男還誆騙妻子去大陸出差,卻帶著夏女到日本旅遊,他還傳了張舊照給妻子,原先想證明自己在上海,卻被妻子抓包照片所穿的衣服仍在家裡,只好向對方認錯並交出性愛影片,張妻拿著證據去提告,法官以夏女不知張男已婚判無罪,張妻不服再提上訴,高院審理時卻發現,張妻提告超過法定時間,因此改判為公訴不受理,全案確定。

據了解,5年前張男到北部某大學進修,進而結識氣質出眾的夏女,兩人隨即陷入熱戀,並發生多次性行為,張男為了助興,還拿手機玩性愛自拍,2015年6月間,張男告訴妻子要到上海處理房產,卻背著對方跟夏女到日本遊玩,由於張男時常提及夏女,妻子便懷疑張男出軌,遂要求他回傳自拍照,張男只好拿舊照敷衍對方,妻子卻眼尖發現,照片中丈夫穿著的襯衫,仍然好端端放在衣櫃裡。

張妻不動聲色,先打電話到夏女公司詢問,這才發現對方前往日本旅行,她待張男返回台灣後,再翻出護照確定出國地點為日本,令張男當場百口莫辯,只好坦承他與夏女已交往2年多,張妻憤而對2人提出妨害家庭告訴,後來又撤回對丈夫的告訴。

夏女應訊時辯稱,兩人交往初期,她就問過張男是否為單身,但對方有意欺瞞,她才會放心接受追求,並多次發生性行為,張男出庭時則表示,他曾用LINE告知對方已婚身分,並帶她出席家族聚會,夏女還在聚會中認識妻子。

法官認為,張男提出的LINE對話紀錄裡,夏女並未做出任何回覆,難以認定她知悉張男已婚身分,再者,張男向對方借了100多萬未還,夏女還為此提起民事訴訟,張男供述的可信度顯然有疑慮,因此判夏女無罪,張妻無法接受判決結果,遂透過北檢提起上訴。

高院審理時卻發現,張妻早在2015年11月2日便已掌握證據,卻遲至2016年5月11日才提告,明顯已超過6個月的法定時間,合議庭認為,妨害家庭屬於告訴乃論罪,若是未經合法告訴,起訴即非合法,由於張妻提告已逾6個月,依法應為不受理判決,一審以夏女不知張男有配偶,做實體無罪判決,於法不合,因此改判公訴不受理,全案確定。

社區大樓放雜物規定

1、16條是規範防空避難室,但是因為停車位是防空避難室兼的,所以會受16條的規範
2、如果是不屬於防空避難室兼的停車位,若車位屬於公用部分持分(就是沒有獨立產權、建號),則會受第10條的規範,由區權會訂規約限制
3、如果車位是早期有獨立權狀的停車位(一般是自設車位或獎停車位),這類的車位有獨立產權、建號,是屬於第4條保障的範圍(專有部分排除他人干涉),這種車位上放置雜物,是不太能管的(因為公寓法是特別法,建築法是普通法,用77條也是有疑義的)
以上意見供參

2018年2月26日 星期一

2018年2月21日 星期三

郵局小姐侵占

中華郵政李姓女員工分別涉嫌侵占兩位客戶溢付的現金
共新台幣2萬1000元,犯案後向台北地檢署自首。北檢今天依業務侵占罪嫌起訴李女,請
求法院依法減輕其刑。

北檢起訴書指出,李姓女子原本任職中華郵政六張犁郵局,擔任儲匯工作員負責處理臨櫃
匯款等業務。

民國106年7月3日上午,廖姓客戶臨櫃要匯款8萬1000元,李姓女子收下現金以點鈔機點鈔
,發現廖姓客戶多給2萬元,不動聲色將2萬元放入抽屜;同日下午對方察覺有異向郵局詢
問,李女才歸還款項。

106年10月23日上午,李姓女子幫吳姓客戶處理匯款,發現吳姓客戶多給1000元,再度將
溢付款項侵占己有;同日下午吳姓客戶發現有異並向郵局詢問,李女始將1000元歸還。

李姓女子去年12月向北檢自首,坦承所有犯行。承辦檢察官認為李女涉犯2個業務侵占罪
,依法提起公訴,請求法院審酌李女自首,依法減輕其刑。(編輯:孫承武)1070221

2018年2月20日 星期二

考試作弊筆永久呈列

民國100年7月公務人員普通考試,監場人員發現一名考生手裡握一支原子筆,還同時
打量桌上其他3支筆,且每隔一段時間翻轉一面(筆桿為六面體),行徑相當怪異。監場
人員上前查看,發現每支原子筆都以近乎「毫刻」方式,刻滿文字。

由於刻工過於精細,無法清楚辨識上頭文字,考選部最後以拓印方式,在筆上塗上印
泥,轉印到白紙,才看清楚刻滿密密麻麻的法律條文和考試重點。由於刻工罕見的精細,
考選部將筆收入展列館永久展示。

2018年2月13日 星期二

保全睡覺

新北市一名張姓男子應徵保全工作,雙方約定好第一個月為試用期,若通過後再正式聘用;但張男上班時多次被主管查到在打瞌睡,甚至還未經報備就離哨跑去聊天,因此保全公司決定資遣張男不予聘用,張男一氣之下告到法院,主張公司違法應讓他復職,且要按月給付資遣期間薪資,卻遭新北地院打臉,日前判決張男敗訴。

張男提告指出,他去年7月28日受僱於新北市板橋區一間保全公司擔任保全,約定月薪3萬1千元,最後一天上班日式隔月的24日,保全公司以他任職期間常有打瞌睡狀況將他資遣;張男主張他在上班時間才打了一次瞌睡,不是屢犯不改,公司的行為不符合解雇最後手段原則,即使他第一個月是試用期間,仍應適用勞基法,不得解僱,要求按月給薪,並按月提撥1908元至勞保局的勞工退休金個人專戶。

保全公司出庭時指出,張男試用期間二度被督察主管查到上班時間打瞌睡,無法切實執行注意工作地點的出入人車身分,防止不肖分子或不明人士闖入或隨意進出,維護工作環境的安全任務,違反公司工作規則,被處以小過乙次;但張男卻不知警覺,又被查到上班打瞌睡、多次擅離職守跑去跟人聊天,甚至還與同事發生爭執,經評估職務適格性與能力後,認定並不適任,不予締結正式僱傭契約,予以資遣,應屬適法。

法官認定,張男上班打瞌睡、離開崗哨,並未善盡職責,經公司考核後,並未具備勝任工作的能力,且與其他員工產生爭執,雇主自得於試用期間屆滿時終止本件勞動契約,並無踰越合理性,亦無權利濫用可言。

另外,張姓男子既然尚在試用期間,並非公司正式員工,公司自不受勞資爭議處理法第8條之拘束,張主張依據此法,公司不得終止契約,亦屬誤會。本件終止契約並無不法,張請求按月給付薪資及提撥勞工退休金,即失所據,為無理由,自難准許,應予駁回。

資源固定,內鬥越兇

如果以為去些不用面對市場的地方,日子會單純些、可以避開人事紛爭。

我得說,這是錯的!

越是要仰人鼻息的單位(靠別人養),其實日子就注定不會單純。

這類單位肯定才是職場鬥爭最嚴重的地方! 前段時間,我參加了某間大學的職涯講座。其中有個同學的提問是關於「進入職場後對於職場黑暗面該抱持怎麼樣的心態」。 當天我在現場的回答是建議同學不用把職場黑暗面想得太過巨大。畢竟任何地方都有這類政治問題,只要自己待人親切、善良、樂觀、不要白目,通常也真沒有甚麼了不起的黑暗面。 何況,學校生活難道就沒有黑暗面嗎?學校的群體環境中,也是免不了有人得意、有人不斷被霸凌。職場不過就是另一個滿滿是人的群體。所以若你在學校沒有人際關係的困擾,職場也未必會更黑暗。 不過,我回來想了想,對於職場黑暗面其實還有另一個想額外補充的概念,而且值得寫成一篇文章。這補充概念在於: 如果你很討厭職場政治、對於跟別人虛與委蛇覺得很麻煩的,那有些工作環境你可能該刻意避開! 雖然職場政治哪裡都有,人性也是到處都一樣,但其實職場政治在不同地方還是有程度上的差異。 簡單的原則是這樣的: ● 你越能直接取得資源的單位,職場政治越少(或最少可以盡量躲開)。 ● 你越不能直接取得資源的單位,職場眉角越多(你往往也越得加入去同樂)。 簡單地講,如果你是進入一個能面對市場或你能產生直接價值的位置,比方說RD或是業務單位。就假設你是個業務好了,你能力又不錯且可以靠著對產品的了解、對市場的認識、對客戶的服務,屢屢能拿到業績,你的薪資理論不會太差。 同事之間,無論喜歡你或是討厭你,都不至於會很明顯地欺負上來。至於你的老闆無論喜不喜歡你,對你在態度上必然會是客客氣氣的。在這種環境裡,職場的黑暗面你基本上不會看到太多,在單位中一定會有你的地位。 但相反的,如果你待在一個成本中心,比方說大企業的總務部門或是會計部門;或是待在需要靠外部撥預算來維持的單位,如學校體系、研究單位、政府部門,甚至一些仰賴健保運作的大型醫療體系,你就肯定會看到很多職場黑暗面。 為何是這樣? 因為職場的黑暗面,其實都跟【資源】有關 如果一個單位的資源,你是可以往外求取的(如業務部門),大家反正就各憑本事去市場搶。我覺得你的方法不好,如果我能從市場上證明我的方法有效,那我就能得到屬於我的肯定以及報酬。去外面打仗都來不及了,根本沒人會想跟你酸來酸去或是對你搞小動作。 但若我的方法被市場證明很爛,你業績搶得多,我搶得少。我就算眼紅,也終究不能拿你怎麼樣。因為我鬧起來,老闆肯定是罩你的。我唯一能做的,就是摸摸鼻子,自己繼續努力。

簡單講,當市場的資源是無限的狀況,誰有心力鬥爭?大家多去對外搶資源還更實際。但如果這個單位每時間單位所分配到的資源是固定的(如每年預算固定、Headcount固定等),我們大家在這共同資源下共事,那爭鬥必然就多! 因為在這種環境中,我唯一能增加手上資源的方法,就是仰賴我的政治力從別人手中搶走資源,或是去討好那些有能力分配資源的人。 總之,這就是個零和遊戲。你手上的資源少了,我的資源可能就多了。不然就是討好上層,當上面人垂憐我,我的資源可能也就多了。在這情境中,職場黑暗面自然也就避無可避。 若你還是不解,那你想想,歷史上鬥爭最厲害的地方是哪裡? 古今中外,鬥爭最多的地方,通常都是後宮 你若有看甄嬛傳,裡面嬪妃比拚半天是為了甚麼?不就是為了得到皇上寵幸?因為唯有得到寵幸,你宮中上從主子、下到宮女太監的用度才能充裕,眾人才會受到關注、手上才有資源給下人做額外恩賞、才能吃好穿好、大家才會來巴結你。 只要得到寵幸,你會有最新的宮外貢物、你生病會有最好的藥物與照顧、你會有最華麗的排場、你有最新穎的衣料與飾品。而這些資源能讓你更美、讓你更健康、讓你更有辦法抓住皇帝的目光、讓你位置更穩固。 而既然資源這麼重要,那若你得寵,定然要讓別人不能得寵,這樣你才有辦法寡占資源、寡占住皇帝的目光。 要是有人進了後宮卻不屑玩這遊戲,最後不受寵幸下,別說吃飽穿暖了,根本在那環境中是孤苦無依,天天害怕別人鬥爭弄到自己頭上。但沒有政治力,基本上在那種環境就甚麼都不是。屆時人人要你表態支持,選錯邊了被滅門都有可能。 所以根據達爾文進化論的原則而言,進了那種環境,必然只有好戰者才能存留。 而且,在這種單位就算你是核心成員,都可能每天需要參與政治紛爭;若你是個邊陲的角色,就更慘了。比方說,你是嬪妃,你註定得與其他嬪妃鬥爭。但若你不是嬪妃,只是個服侍人的小宮女,你先得燒香保佑你老闆受寵。老闆若不受寵,她被欺負不說,你必然也會被欺負。 但就算你老闆受寵,你待的宮裡也還可能為了搶剩下的資源而下人們相互鬥爭。所以你得指望你老闆受皇帝寵幸,而你自己手腕也不能太差,不被其他宮女鬥倒、並還必須受你老闆寵幸。這幾個條件同時滿足,你在這環境中才能活得不錯。 所以結論是甚麼? 我這幾年常碰到一些年輕的小朋友,有個非常大的誤解。他們會以為:既然我討厭紛爭,那我應該躲到學校、研究機構、公家單位、或是大公司遠離市場的部門。

他們以為去些不用面對市場的地方,日子會單純些、可以避開人事紛爭。但我得說,這是錯的!越是要仰人鼻息的單位(靠別人養),其實日子就注定不會單純。這類單位肯定才是職場鬥爭最嚴重的地方! 你在這樣的單位要安全活著,首先得有個厲害的老闆。再來,你還得得到這位老闆的寵幸。而且得在那邊做足年資,面面俱到。平常工作要適度出頭,卻不功高震主。八面玲瓏,但又不讓老闆覺得你胳臂往外彎。 蹲低忍受,韜光養晦,學外功、養內力,等到某天自己能往上爬到掌握大部分資源,你才真正算是安穩。 不覺得光這樣想了一輪,其實就累飽了? 所以,你如果是一個討厭職場政治的人,你反而應該要去很靠近市場的地方。去一個你能靠實力、靠技術、靠知識打天下、能快速取得實名、吸引客人的地方。 唯有能從市場直接撈到資源,你才能讓自己遠離鬥爭。 至於那些你以為安逸的環境,反而是越需要會做人的地方,也越是會論資論輩,講人情重規矩、需要各種奇怪證照與學歷的地方。 以上,是希望年輕朋友能在離開學校前事先理解之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