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0月4日 星期日

什麼是「幸福」?-殯儀館接體員:看多了,財富真的不重要。

愛是什麼?家人是什麼?所謂的幸福又是什麼?愈接近死亡的人,愈能感受生命的意義。

 

7年級生「大師兄」,是殯儀館的冰庫管理員。遺體送至殯儀館,一律經由他們確認、入庫。若是遇上找不到家屬、沒有葬儀社願意接手的案子,例如自殺、意外、街友、孤獨老人等,他們也會親自前往現場接回遺體。

23年工作下來,他已和一千多具遺體打過照面。

 

「吊死叫盪鞦韆、跳樓是小飛俠、腐屍是綠巨人、燒炭是小黑。太胖的人燒遺體時會發爐,舍利子其實是結石……」

201812月,大師兄出版《你好,我是接體員》一書,以幽默筆調記錄殯儀館工作現場的百態。

在這些與死亡交手的人眼中,一個冰櫃就是一個故事。

這些名稱看似可怕,其實最令人心涼的往往是人情。

在殯儀館現場,更讓人更學會如何提前規劃善終。

 

家人不是有血緣的人,而是你走了後會惦記你的人

俄國文豪托爾斯泰曾說,「幸福的家庭都是相似的,不幸的家庭則各有各的不幸。」在殯儀館,這句話總能得到驗證。

家族內部的愛恨情仇,往往隨死亡浮上檯面。

 

「常有人說不結婚生子,老了會很慘,死了都沒人幫忙收屍。我其實很想告訴他們,殯儀館有一堆子孫滿堂、沒人要領的骨灰。」

大師兄說,每次聯合公祭後,總有許多家屬因為遺產分配不均、和死者的紛爭未了等因素,藉故不領取骨灰。無主的骨灰年復一年累積,最後只能倒在公墓旁的土地,或直接當垃圾處理。

 

在意外、自殺現場看過不少駭人的屍體,但大師兄認為,最可怕的並非屍體本身,而是漠不關心的家屬。

在殯儀館,他看過許多光怪陸離的故事:有子女隨意把父母的骨灰裝進乖乖桶,或者乾脆倒掉。也有久病臥床的老人陷入假死狀態,被誤裝進屍袋當中。兒子看見還在喘氣的父親,居然問:「這樣還要冰(大體)嗎?」……

 

他也接過一個令人唏噓的案子:一具在家往生許久才被社區鄰居發現的白骨,警方循線找到家屬,地址卻出奇眼熟。原來,死者的哥哥就住在他隔壁。2人因為祖產問題,早已互不聯繫。聽到弟弟走了,哥哥竟還顯得有些開心。

 

還有一個車禍過世的死者。除了一個受刑人兒子外,沒有其他家屬探望。兒子看著父親因意外而扭曲的臉孔,只說了一句話:「我就是來看你怎麼死的,真的不得好死。」兄弟父子一場,最後只剩下恨與怨懟。大師兄感嘆地說:「這也是血緣啊。」

 

但殯儀館裡也有溫情的時刻。 一位女子想探視過世的女友,卻被死者家屬拒絕瞻仰遺體。女子天天在冰庫前哭泣,一直跟到遺體出殯、進火葬場。因2人在法律上非親屬關係,工作人員雖然同情,卻也無可奈何。撿骨過後,原本態度冷淡的家屬終於鬆口,告訴工作人員:「麻煩分一些骨灰給她吧。」

 

所謂親情,有時無關血緣或法律。一對父母離異的兄弟,分隔多年後,哥哥自殺,警方聯繫弟弟前來認屍。但因兩人30多年未見,這位前來認屍的男子,一時也無法確認眼前的大體身分。看著遺體,他只說,「雖然我不知道你是不是哥哥,但我感受得到。你的喪事我一肩扛起,希望你能好走。」相信了,就是家人。

 

上億身家,也不一定能買到幸福的人生,看過形形色色的死者,也讓人對財富有新的思考。「每次去豪宅接大體,不是生病走的,就是吸毒死的。」大師兄說起最近經手的一個案子,死者在豪宅裡吸毒致死,屍水滲出,幾乎弄壞了整片高級木質地板。儘管家人俱在,卻無人願意出面處理,只剩下房東欲哭無淚。

 

另一個案例,則是一對在車上自焚的夫婦。點燃的汽油桶發生大爆炸,一打開車門,只剩頭蓋骨和整車黏液。事後大師兄得知,這對夫婦其實家境優渥,先生是倍受寵愛的獨子。兩人因賭債走上絕路,連房子都被抵押,家人甚至拿不出錢辦後事。唯一伸出援手的只剩堂哥,「他拿出3萬,說我們家就只有這麼多了」。

 

在殯儀館工作了一段時間,也讓大師兄看見財富如何引出人性的黑暗面。曾有死者的女兒和弟弟因遺產問題在告別式上爭吵,雙方一言不合,女兒一腳飛踢了自己的叔叔。「那場面超帥的。」大師兄笑說。是黑色幽默,也是家族的悲劇。

 

他也見過有家屬想把貴重首飾燒給死者,卻一轉身就被不肖的喪葬業者取走。甚至有化妝師會事前準備假戒指,替換遺體手上的真戒指。子女的孝心,最後全進了陌生人的口袋。

 

其實,財富生不帶來,死帶不走。遺體火化過後,工作人員常會在火化爐當中找到一些沒燒盡的黃金或有價寶石。在殯儀館,這些東西被稱為「民俗小費」。撿到工作人員會將之換成現金,請大家吃頓飯後全數捐給社福單位。

 

有錢就能幸福嗎?想起殯儀館裡的大體,和醫院裡身家百萬卻只能躺在床上的老人們,大師兄不無感嘆地說:「我現在還可以走,就已經贏過他們了」。

親人過世最難面對的是「自責」 不如珍惜當下人生活在當下的道理,人人都懂,實際能做到的卻很少。 殯儀館裡,總是不乏後悔的人。

大師兄舉例,曾有位從美國回來的兒子天天在冰庫前哭泣,對過世的爸爸說:「我真的好想你,我以前為什麼沒時間陪你……」殯儀館有位資深大哥看不下去,對他說:「伊在生的時候你不看,現在死了才每天來看,有路用喔?」

 

人過世之後才做的事情,其實只是讓自己的自責少一點而已。」大師兄說,在接到大體時,他常會想到自己的外婆:因為父親欠債跑路,從小撫養他長大,是和他感情最好的外婆。如果外婆被送進殯儀館時,自己還有話來不及告訴她,會是怎麼樣的心情?

 

大師兄說,儘管外婆已近93歲,仍耳聰目明。在繁忙的工作之餘,他常回家和外婆聊天。就算沒話題也要找話聊,把握祖孫2人的相處時光。

現在的他,對死亡已有豁達的體悟:「我希望我的人生就是盡情地玩,然後沒有後悔地走,最後用免費的聯合公祭送我就好。」他還笑說,如果自己得了癌症,一定會請朋友吃飯,要大家先將白包給他:「反正我走了就用不到了!」

 

所以,幸福到底是什麼?這個困難的問題,答案或許意外地如大師兄所言般簡單:「現在,我只要能吃飯就覺得很快樂,一早起床能呼吸就覺得很愉快!」

評論:人生苦短,無常難避。

2020年10月3日 星期六

中秋節為什麼要烤肉,不是因為廣告

 以前中秋節最流行的活動是露營,直到1982年「新竹地區」突然盛行中秋烤肉,除了風景區可以看到正在烤肉的民眾,也有很多人直接在門口、陽台架起烤爐,而當時新竹會開始盛行烤肉,主要的原因是,新竹是製造烤爐大本營,而當年烤爐外銷不景氣,因此烤肉器材大降價,讓新竹成為全台最先流行中秋烤肉的地區


他最後強調,從過去的新聞發現,1982年開始中秋烤肉,直到1989年才開始成為全國運動,至於烤肉醬料的廣告,是到1986年才問世,所以在廣告盛行之前,就已有中秋節烤肉的習俗。

2020年9月10日 星期四

既往不咎 | 諺語新知



「既往不咎」出自《論語.八佾》:哀公問社於宰我。宰我對曰:「夏后氏以松,殷人以柏,周人以栗,曰使民戰栗。」子聞之曰:「成事不說,遂事不諫,既往不咎。」孔子說這句話,意思就是對於過去發生的錯誤不再追究。但是到底宰我做錯了什麼呢?

古代社會特別着重祭祀一事,所以會有很多的神廟舉辦祭祀。其中一個很重要的神廟就是祭祀土神的「社」,因為土神掌管土地,「社」廟只有國君方可以供拜。魯哀公四年,因為火災導致魯國的社廟被焚毀,必須要重建,同時要重新建造土神的牌位。這個牌位在當時是國家的象徵,出征作戰要載社主而行。《左傳》記載,定公四年,「君以軍行拔社釁鼓,祝奉以從。」一旦戰敗,國君就會手持社主投降,以示臣服於對方。但是這塊牌位要用什麼木材做呢?於是魯哀公就問孔子的學生宰我:「你覺得應選用甚麼木材?」

宰我十分擅長言說,也能聽出別人話語的深意。他明白魯哀公並不是想問牌位一事。畢竟社廟一直都有着建造的規格,而魯國是春秋時代保留周禮最完整的國家,魯哀公不可能不知道,特意相問,自有別指。

宰我覺得其實魯哀公是對於把持朝政的三家權臣十分不滿,故此想以重修牌位這個問題,暗示是否需要重新確立自己的權威。於是宰我答道:「我知道夏代用松木,殷代用柏木,而周代用栗木。」隨後就補充:「用栗的意思,是使人民戰慄。」宰我的答案就是暗示魯哀公應採取行動,令三家權臣感受君王的權威。

孔子隨後聽到這一件事,就說道:「成事不說,遂事不諫,既往不咎。」孔子也知道三家權臣的事,但是孔子認為三家之所以能把持朝政,魯哀公也有責任。這個局勢已經持續了很久,再作多說也無謂。而如今三家權臣是為實際執政一事也成了事實,宰我在這個時候方才提出勸諫,還不如不諫。孔子覺得宰我的話有不恰當之處,不過既然說出了,也不必再追咎了。

#知史 #諺語新知 #中國歷史 #孔子

2020年9月3日 星期四

台中可拉充電線大樓

 

台中可拉充電線大樓

  • 磐鈺雲華
  • 文心森詠
  • 惠宇敦北+Park
  • 州際W
  • 時代英倫+樹廈+州廳+四季
  • 仁美臻邸
  • 知己人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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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總太2020聚作
  • 打里摺春上楓樹
  • 富邦天空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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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國聚之禮
  • 昇揚四季文華
  • 青玉岸
  • 百昱可悅
  • 寶璽美第
  • 惠宇新觀社區
  • 國泰美術觀道
  • 潤隆社區(已有三座)
  • 富比帝王宮
  • 惠宇寬心
  • 惠宇富山居
  • 大毅讚幸福
  • 大毅55ways
  • 大毅一遇

2020年8月15日 星期六

遇到車子亂停

報告:
1.消極做法掛電110,請保姆協助,通知車主移車,但往常答案是,車主未留電話。
3.或苦主掛電110,就說住戶間有爭執(不要說,車位爭議,說了,保姆就會不理你),設法讓保姆到現場,且保姆來時,馬上看臂章號碼,大聲說,**(臂章號碼)警官大人好,當你大聲問好時,他知,你已記住他臂章編號(要投訴時有特定保姆),若不大聲問好,保姆會噱你,會不耐煩,當保姆到現場就會積極協助處理。若保姆噱你這是社區內,不關警方,你要回答,抱歉,我不懂,我只懂,當遇困難時,就請保姆協助。
3.積極做法,修訂違約,違反規約,管理辦法,會議決議,公寓大廈管理條例,民法等法令,每違反一次(或一日),繳交違約金新台幣壹萬元整,住戶訪客或親友等違約時,視同區權人應負責。此條款就傻傻的,訂在規約,不要計較是否合法。當有人違約時(要拍照存證),管委會就花費500元,送支付命令,其目的,不是要住戶錢,是要讓住戶跑法院。住戶有異議時,就讓住戶跑法院,住戶無異議時,就強制執行。
4.且口頭宣導,修訂規約目的,就是讓住戶跑法院,不是要住戶錢。確時有嚇阻作用。我做過。

2020年8月2日 星期日

爸,你為什麼要上班

“媽媽,你為什麼要去上班?”
你的回答,決定孩子的格局!

「媽媽(爸爸),
你為什麼要去上班?在家陪我好不...」

當孩子問你這個問題,
你該怎麼回答?

如果媽媽回答:
「媽媽要賺錢才能給你
買吃的買玩的、讓你讀書啊?」

孩子默默地低下了頭:
「原來我讓媽媽那麼累。」

另一個孩子問:
「媽媽,你為什麼要去上班呢?」

這位媽媽回答:
「因為媽媽要學習新的知識、
結交新的朋友、不被社會淘汰呀,
就像你是學生,就要好好學習,
要和朋友好好相處一樣。」

兩種不同的回答,
背後體現的是兩種不同的價值觀。

對於很多家長來說,
拿起工作無法陪你,放下工作無法養你;

但是,對於幼小的孩子來說,
家長的回答,卻會如金科玉律般,
影響孩子對於職業、乃至人生最初的看法。

美國著名青少年學家
阿黛爾·法伯曾說:
「不要低估了你的話對一個孩子一生的影響力。」

當孩子問「你為什麼要上班?」
這個問題,體現的正是孩子對外界的思考

這個時候,
家長的回答非常重要。

你的回答,
決定了孩子日後的格局。
  
不同的回答
孩子看到的是不一樣的世界

也許,
剛開始看到這個問題的時候,
很多家長會覺得好笑。

甚至,
有些家長在聽到這個問題後,
會覺得孩子是在無理取鬧,進而開始吼孩子:

「我不上班,錢從哪裡來,
你的零食玩具從天上掉下來啊!」

「我不上班,你吃什麼?
喝什麼?你讀的書、穿的衣服、
住的房子、玩的玩具,
都是花錢買的!我不上班,哪來的錢養你?」

不可否認,所有的家長,
都想孩子能夠理解自己,
能懂得賺錢不易、生活不易。

出發點是能理解的,
但仔細想想,你的回答,
孩子聽了會是什麼感受?

孩子會直觀的認為:
「上班就是為了賺錢!賺錢就是為了吃喝!」

甚至,
在情感上受到震動的孩子,
還會覺得爸媽之所以要上班,
都是自己拖累的;

如此,
孩子以後再也不敢奢求家長的陪伴。

一個5歲的小女孩,
哭著喊著不讓爸媽去上班;

媽媽勸她說:
「媽媽要去賺錢,不然哪來的錢給你買糖?」

女孩聽到後,哭得更厲害了,
她把手裡的糖扔了
哭著說:
「我以後再也不吃糖了」。
這樣的場景,讓人心酸。

孩子的心中,這個問題,
是孩子渴望擁有更多陪伴。
如果爸媽不在家,不陪自己,
孩子內心就缺乏安全感。

其實,你完全可以告訴孩子:
「爸媽喜歡工作,
工作能學到新奇的知識,
給其他人帶來快樂。

爸媽上班不能陪你,
但會一直想著你。」

這樣的回答,
雖然不能滿足孩子陪伴的願望,
但會給孩子極大的安全感。

並且,
家長還可以傳遞給孩子積極的信號:
既然工作這麼快樂,
孩子也會對未來的職業、
對生活充滿期待,並盡全力做好自己的事情。
如此,孩子在學習上,也會更加積極上進。

一位父親在寫給女兒的信中,
曾這樣說到:
「我從不跟你說我上班是為了賺錢,
因為我害怕你會覺得錢比你重要。」

金錢,很重要
但幫助孩子提升思維,擴展觀念,更重要。

面對孩子的問題,
家長的不同回答,足以決定孩子不同的思維高度

父母看待工作的態度
藏著孩子的人生格局

曾看到過一個清潔工的故事:
一個冬日的早晨,
天剛亮,一位媽媽準備出門上班;

5歲的兒子,
帶著睡眼朦朧的眼神,
哭著對媽媽說:
「媽媽,你為什麼每天
都要那麼早出去上班啊?」

這位清潔工媽媽回答說:
「你是不是每天去上幼兒園,
都要走過一條長長的馬路?
如果馬路上很髒,全部都是垃圾,你會開心嗎?」

孩子說:「不開心,媽媽說過,
愛衛生的孩子才是好孩子。」

媽媽繼續說:
「所以啊,媽媽要早一點出門,
把馬路清理乾淨。這樣啊,就能讓小朋友們,
每天走過那條馬路時,都能開開心心的。」

孩子聽了,非常開心,
他用溫柔的聲音對媽媽竪起了大拇指:
「媽媽,你好偉大。」

有時候,
父母對待工作的態度,
就是父母面對生活的態度。

格局狹隘的人,
總是沈迷於自己的現狀,
自怨自艾,抱怨社會的不公;

相反,認知廣闊的人,
即使身處平凡而普通的崗位,
也能做出超乎常人理解的成就,
得到自己想要的快樂。

孩子,是父母的鏡子;
父母,是孩子的榜樣。

父母對待工作的認知,
決定了孩子看待事物的眼界和格局。

父母,是孩子人生的領路人;
父母說的任何一句話,
都會在孩子成長的旅程中,
留下它獨有的印記。

所以,當孩子問
「媽媽,你為什麼要上班時」;
請彎下腰,俯下身,耐心地對孩子說。

你的回答,對待工作的態度,
會決定孩子未來對待職業、生活的態度和格局。
讓孩子,用愛與期待,去擁抱未來的世界。

《節錄分享自「有書」》

2020年7月16日 星期四

業務致死討論

    據媒體報導:三年前,桃園市某商場6樓樓梯間通風口設置的鐵板脫落後,未使用任何物品遮蔽該通風口,以致余姓女子酒後踩空摔落地面傷重不治。高等法院認定大樓管委會沒有善盡管理責任,依業務過失致死罪判處管委會主委和總幹事各6個月有期徒刑,均得易科罰金18萬元。


法律評析

 

    現今都市大樓生活型態極為普遍,公寓大廈管理條例針對大樓公共空間之維護及公共衛生、安全等事項,有詳細規定,違反者除涉及行政罰外,如有造成人員傷亡,或財物損失,可能另成立刑事的過失致死、過失傷害罪,或民事上的侵權行為損害賠償責任。例如法律禁止在公共空間堆放私人物品,倘若有住戶在電梯口前或樓梯間堆放拖鞋,導致他人走路絆倒受傷,而大樓管委會主委、總幹事知情卻未勸阻或採取防患措施,則設置拖鞋之大樓住戶、管委會主委及總幹事皆須負起過失傷害刑責。

一、 如何區分管委會主委及總幹事

     公寓大廈管理條例中設有「管理服務人」,特有此規定是因為管委會成員皆自住戶中選出,多為兼職,白天另有工作,所以需要委任專職專業人員執行大樓的管理維護事項。現在管理服務人多由保全公司擔任,與管委會間締結委任契約,而總幹事即保全公司分派至大樓執行管理維護者,簡單說,管委會主委就如同公司實際負責人,總幹事則是平日執行大樓管理維護事實者。

 二、業務過失致死罪

    我國刑法第276條第2項對於從事業務之人,因為業務上過失導致他人死亡,相較於一般人因過失導致他人死亡的情形,須加重處罰。「業務」是指個人基於其社會地位繼續反覆執行的事務,例如開車就是計程車司機的業務。而「業務過失」,是指基於業務上行為所生的過失。

    至於為什麼從事業務的人,因業務上過失而致人死亡,必須加重處罰,實務上主要是認為從事業務者繼續反覆的實行相同事務,自然比一般人具有較豐富的知識與經驗,較能預防危險或損害的發生,所以應該課予較高的注意義務,如果違反注意義務,就會負擔較重的責任。

 三、本則新聞評析

(一) 因果關係的判斷

    從新聞所載事實看來,因為訴訟只到第二審高等法院,不得再上訴,所以案件已經確定。而法院判決管委會主委和總幹事有罪是否妥當?應該視管委會主委和總幹事未善盡管理責任的過失行為和余姓女子的死亡有無「因果關係」。

    依照76年台上字第192號判例,實務上判斷是否具有因果關係,是採「相當因果關係說」,這個學說主要內容是指:刑法上之過失,其過失行為與結果間,在客觀上有相當因果關係始得成立。所謂相當因果關係,係指依經驗法則,綜合行為當時所存在之一切事實,為客觀之事後審查,認為在一般情形下,有此環境、有此行為之同一條件,均可發生同一之結果者,則該條件即為發生結果之相當條件,行為與結果即有相當之因果關係。反之,若在一般情形下,有此同一條件存在,而依客觀之審查,認為不必皆發生此結果者,則該條件與結果不相當,不過為偶然之事實而已,其行為與結果間即無相當因果關係。

    本則新聞中的余姓女子是酒後踩空摔落地面而傷重不治,若余姓女子未喝酒或是一般人未喝酒是否也有踩空摔落地面的可能性(此部分法官需要做現場勘驗)。依照上述76年台上字第192號判例所採的相當因果關係說,本則新聞中的大樓6樓樓梯間通風口設置的鐵板脫落後,未使用任何物品遮蔽該通風口,也沒有擺設警告標示,客觀上,一般不熟悉大樓環境的民眾的確可能因此踩空摔落而受傷,甚至死亡,所以具備因果關係。

 (二) 業務的認定

    本則新聞中的總幹事,如上述是平日執行大樓管理維護事實的負責人,確實基於其社會地位而繼續反覆執行相同事務,符合業務的定義。而管委會主委是否符合業務定義則有待商榷,管委會主委大部分如前述屬於兼職,白天另有工作,非專業人員,擔任期間一年(除非再度被選任為主委),且只要是大樓住戶,不論是家庭主婦或年邁老者,皆有可能被選為管委會主委,因此法官可能審酌總幹事是否曾向管委會主委報告,而管委會在知情的前提下,仍然沒有做出防範措施,如此就可能違反管委會主委的管理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