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9月5日 星期五

為什麼要當公務員-年輕的時候,花三年考上公職,一點都不為過,三年的準備,換來四十五年的工作保障,有何不可。

晚上阿姨來我家找我媽媽聊天,阿姨五十幾歲,一直和我媽說在工作上有多辛苦,老闆一直對她施加工作壓力,可能是要逼她離職。
一邊講一邊哭。
我爸說:「這種事情,每一家公司都會有。」
又一邊勸我阿姨不要主動離職。
我猜想,因為勞基法的關係,公司也不敢主動要我阿姨走人,
所以才會不斷的提高阿姨的工作量和工作壓力。
我想,這樣的情況在公職生涯上,可能很難遇到。
因為主管要部屬離職的難度真的是比天還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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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一位年紀相仿的公職同事,9月1日調走了。才來我們工作單位不到半年多的時間,真的表現的很不好,最終也是商調到其他單位。
一點都不會影響他的工作權利。
所以,我說,公職工作最可貴的不是比民營企業高二倍的薪水、四五倍的福利,而是對工作上的尊嚴。
任何人在20歲到65歲的工作生涯中,怎麼可能永遠都有競爭力、永遠都表現很好。
總是有表現差、表現好的時候,
在私人公司,表現不好、只能走人,自己留下來不好意思、公司也無法留住你。以營利為根本的企業,沒有必要留情面。
因此,我說,年輕的時候,花三年考上公職,一點都不為過,三年的準備,換來四十五年的工作保障,有何不可。
當您準備放棄公職考試的時候,看看這篇短文,想想自己是不是應該堅持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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